“大数据发展和应用过程中,客户个人信息保护工作至关重要。作为全球性的商业数据公司,阿里巴巴始终坚持‘客户第一’的价值观,努力实现业务发展和客户权益保护之间的合理平衡。”在2017年9月24日举行的互联网企业个人信息保护倡议书签署暨隐私条款评审结果发布会上,阿里巴巴集团合伙人、副总裁俞思瑛在致辞时表述说。
互联网企业代表共同签署《个人信息保护倡议书》
据悉,本次会议由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起,阿里巴巴、腾讯、百度等互联网企业均有代表到场,并共同签署了《个人信息保护倡议书》。
在会上,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秘书长杨建军介绍隐私条款评审背景、评审流程及评审结果。评审认为,阿里巴巴、蚂蚁金服、高德地图、滴滴出行等企业的十款产品和服务在隐私政策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其中八款产品和服务做到了向用户主动提示、并提供更多选择权;其中五款产品和服务在满足以上功能的基础上,还提供了更便利的在线“一站式”撤回和关闭授权,在线访问、更正、删除其个人信息,在线注销账户等功能。
阿里巴巴集团合伙人、副总裁俞思瑛致辞
俞思瑛介绍,为配合《网络安全法》的实施,进一步统筹阿里巴巴个人信息保护策略,阿里巴巴于今年7月正式成立“个人信息保护小组”,以全局把控个人信息安全风险,并制定系统化的解决方案。
据了解,阿里巴巴借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指导开展隐私政策专项评审的契机,以淘宝网为试点,对淘宝隐私条款和设计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改进。
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快速完成了淘宝网主要功能与附加功能的分离、淘宝网隐私条款的重构、用户权利与数据保存等承诺事项的升级,以及相应的淘宝网网页端、H5页面端与APP端产品实现形式的改造。重点审视了收集、保存、使用、共享、转让等个人信息处理行为的承诺与实践,并确保转型升级后的隐私条款既符合法律要求,在内容、形式上也兼具创新性和用户友好性。
例如,本次隐私条款的重大变更使用了弹窗告知,个人敏感信息采集场景增加了“即时提示”,并成功发布上线了个人信息泄露在线举报模块。
“我们在产品和技术可行的范畴内,尽最大努力保障客户个人信息相关权益。”俞思瑛表示。她认为,全球数字经济正在进入技术变革和安全挑战的深水区,世界范围内体系性个人信息保护机制也处于加速成熟阶段。据了解,东亚、东南亚国家纷纷进行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欧盟个人信息保护的全面立法也将在2018年5月份生效。
“个人信息保护实践,中国和世界处于同一个起跑线,包括阿里巴巴在内的中国企业需要拿出全球数据保护方案。通过本次评审,我们深刻认识到隐私保护的重要性与复杂性,阿里巴巴迫切希望能够继续得到监管部门指导与支持,我们愿意与业内优秀企业一道共同探索适合中国经济社会环境、符合国际数据保护发展趋势的个人信息保护产业最佳实践,共同探索提升业内数据保护水平、优化数据保护环境、促进用户权利保护的可行路径,助推中国数据保护智慧成为国际共识。”俞思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