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线电视运营商想继续享有财政补贴和区域“全覆盖”的规模优势,必须认同自己的公共文化服务者角色,将利润控制在合理水平,遏制广告投放越来越泛滥的势头
“快餐、家居、电商、房地产……只要装了有线电视机顶盒,开机、换台、点播、回看,乃至连续剧‘收看下一集’,都躲不开广告的狂轰滥炸。我们每年交这么多钱,到底是看电视还是看广告?”年底将至,又该为有线电视机顶盒缴费了,笔者听到身边不少朋友抱怨:有线电视广告成灾。
广告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商家凭它增加销量,消费者靠它做出选择,运营商因它获得收入。合理适度的广告投放,人们可以接受。不过,借渠道垄断强行植入广告,让消费者“不看也得看”,就有强买强卖的嫌疑,令人厌恶愤慨。
“藏”在机顶盒里的广告就属此类——您嫌电视广告啰嗦可以换台,觉得网站弹窗广告碍眼可以关闭,可机顶盒的广告内置在软件中,用户无法通过自己的操作取消,避无可避。
有人提出:爱奇艺、优酷等商业视频网站也有长达几十秒的贴片广告,只要充值成为会员,就能免广告看片。所以啊,市场行为,愿打愿挨,要是嫌弃有线电视广告太多,您可以不装机顶盒呀。
此言差矣!
首先,有线电视运营商与依靠广告收入支撑生存的视频网站不同,前者执行政府定价、享受财政补贴,其产品具有公共文化服务的性质。以北京地区的“歌华有线”为例,数据显示,该公司每年享受财政补助资金达数亿元,有线电视缴费标准由价格部门统一规定。因此,即使需要引入一定的广告来补贴运营费用,该植入多少广告,也应接受管理部门指导、监督,不能任性而为。
其次,与多家视频网站形成充分的市场竞争格局不同,目前国内的有线电视行业大多采取“一地一网”“一城一网”模式。比如,“歌华有线”负责北京全市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的开发、经营和维护。截至2015年底,其注册用户数量达568万户,高清交互数字电视用户460万户,覆盖北京大部分家庭。居民如果不买他家的机顶盒、入他家的网,就没法收看有线电视,这形成了事实上的垄断。在“一家独大”的情况下,运营商违反合同约定、未经消费者许可就播放广告,强行增加用户的收视成本,是不是违反了《反垄断法》和《合同法》?
歌华有线年报显示,2014年该公司广告业务收入1.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5.59%,投放广告确实为“小盒子”带来了大利润。有关人士介绍,仅机顶盒开机广告每天就高达几万元,促使一些运营商故意将机顶盒设置成每天都有一次系统自动待机,以保证广告投放量。看来,防止机顶盒变成“广告盒”,遏制有线电视运营商不断膨胀的造富冲动,不能靠他们的自觉自愿,还是要从监管上想办法。
一是明确有线电视运营商的市场定位及运营模式。如果他们想继续享有财政补贴和区域“全覆盖”的规模优势,必须认同自己的公共文化服务者角色,将利润控制在合理水平。2009年,发改委、广电总局联合发出通知,明确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实行政府定价;对于增值业务服务的收费,要进行成本监审,并通过召开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各方意见。这一规定有没有落到实处?管理部门是否对有线电视运营商的“广告账本”做到了心中有数,严格审核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维护消费者权益,这些问题不能含糊。
二是提高有线电视运营的市场化程度。要打破目前有线电视运营网的垄断现状,创新投融资体制,吸纳民间资本,引入竞争机制,把收视渠道的选择权交到消费者手里,将广告泛滥者、乱收费者淘汰出局。
随着电信、广播电视、互联网“三网融合”日益加速,有线电视经营者也应警醒:要想赢得市场,必须不断创新服务,提供性价比更高的产品,打造集文化娱乐、数据信息、智能家居等功能于一身的多样化、个性化、互动化“盒子”。一味厚着脸皮靠垄断地位增加收入,影响用户消费体验,其实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长远看,得不偿失。
这些道理,适用于“机顶盒”,也适用于所有公共服务提供者。(赵贝佳)